国家发改委已经批准了中石油与壳牌子公司澳洲壳牌能源控股有公司(Shell Energy Holdings Australia)成立的合资公司共同出资35亿澳元,收购澳大利亚能源公司Arrow Energy Ltd.(下称Arrow)的申请。
Arrow是在当地时间7月13日给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ASX)的一份公告中批露该信息的。Arrow表示,由于中石油与壳牌已放弃了另外一个需获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条件,因此无需外管局的批准。这也意味着中石油和壳牌联手收购Arrow已经清除了在监管方面可能面临的障碍,满足了全部竞购条件。此前,澳大利亚的监管机构——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和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已分别在4月13日和4月30日放行中石油与壳牌收购Arrow的交易。
Arrow股东定于当地时间14日就该收购交易进行投票表决。根据协议,Arrow股东除能得到每股4.70澳元的现金对价外,还将按照1比1的比例获得新合资公司的股票.
当地时间3月8日,Arrow宣布收到来自由澳洲壳牌能源控股有公司和中石油组建的合资公司的附条件的收购建议书。3月22日,Arrow宣布公司董事会同意接受中石油和壳牌对其澳大利亚昆士兰州的业务收购,最终收购报价为每股4.70澳元,交易总价35亿澳元。
澳洲壳牌董事长卡普兰(Russell Caplan)曾表示,在澳洲壳牌与中石油的联合收购AOE项目的第一阶段,来自Arrow项目的天然气将由澳洲壳牌和中石油按照50%的比例进行分销,下一阶段(产量增加以后)的分销协议还有待商讨。
此次并购是由中石油和澳洲壳牌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出资组建合资公司,双方在该合资公司中各占一半的股份。据悉,澳洲壳牌之前就拥有30%Arrow的股份。成功并购后,新的合资公司将把AOE的澳洲资产与壳牌现有的Arrow资产和其在昆士兰规划的液化天然气(LNG)工厂整合起来。